推開未知之門
回顧大麻的歷史,可以發現人類早至千年前便開始種植大麻並將它視為經濟作物。不只是娛樂上的吸食,大麻纖維更被用來編織麻繩、製成衣服。在醫用方面,中西方的文獻中也都明確記載著服用大麻具止痛的療效。中世紀時期,娛樂用的大麻甚至還在歐洲的上流社會、貴族們之間流行。一直到1930年代,人們發現吸食大麻對身體產生的危害與成癮性,遂逐漸不被人們使用。直到1961年,大麻才正式被聯合國列為毒品,全球禁用。
縱使許多研究顯示,大麻的主成分之一──大麻二酚(cannabidiol, CBD),有調節人體生理的藥理功用,更能有效治療多項神經相關性疾病,是醫療上的一大利器。但由於其中的四氫大麻酚(tetrahydrocannabinol, THC)具成癮性,因此,現今大麻的使用仍受到法律上的嚴格規範。娛樂用大麻在大多數國家屬非法行為,僅少部分國家能透過合法申請將大麻作為醫療用途的使用。在臺灣,無論是醫療或娛樂用途皆屬違法,不過,作為藥用的大麻二酚藥品則可透過申請,合法進口使用……